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四百四十八章 解决办法 (第2/9页)
帝的嘴。 老规矩之三:“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 宋朝执行时间最长、执行效果最好的老规矩,便是那个人人熟知的宋太祖的誓词:“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 据陆游《避暑漫抄》说,建隆三年,宋太祖秘密安排人刻了一块碑,立于太庙寝殿的夹室里,用销金黄幔遮盖,取名“誓碑”。凡有新皇登基,均得去太庙,焚香跪拜,默读誓词。誓碑上刻字三行:“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誓碑的核心内容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尽管这条誓词不过是制度与法律之外的一则祖宗家规而已,但它却比任何政策法律都执行得好,宋王朝前后三百余年,的确鲜见对文人士大夫和批评朝政的人开刀,甚至多次因为这条老规矩而朝令夕改,刀下留人。 宋神宗是个励精图治的皇帝,希望通过改革,来实现宋王朝的崛起和振兴。但当他的“熙宁变法”措施在全国铺开之后,却遭到了一些士大夫的反对,特别是坡这种“意见领袖”的反对。当时,坡在基层工作,耳闻目睹新法的执行情况,特别是“青苗法”在执行中严重走样,损害了百姓利益,导致民怨沸腾,因此,他多次上书提意见。这让求胜心切的宋神宗内心非常不快。于是,嗅觉灵敏的御史李定、舒纷纷弹劾坡,说他的诗文中有讥谤皇帝、攻击新法之语。坡被捕入狱,史称“乌台诗案”。在被捕入狱的百天时间里,李定、舒们还不断向宋神宗提交坡诗文中的“罪证”,最后几乎按罪当诛。就在屠刀即将举起之际,宋神宗猛然想到“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的祖训,最后只好强压内心的怒火,主动说服御史,把坡贬官降级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