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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 思索 (第8/10页)
弓弩的“锦标社”、“射弓踏.弩社”,使棒的“英略社”等。这些社团大多白人左右,成员因社团不同而异。如射弓踏.弩社的成员多为武士,角抵、相扑社多是有X力的角抵手。而“射水弩社”则是“一等富室郎君,风流子弟,与闲人所习也”。(《梦梁录·社会》)参加成员有的以此为生,有的则是为娱乐消遣,强身健体。习武活动不仅是市民生活的组成部分,而且成为民间演艺集会、游艺场所不可缺少的表演项目。宋代民间武术结社的出现,促进了武术的社会化、体育化。 宋代承袭五代遗风,角抵活动愈来愈兴盛。其活动形式大致分为二类:一类是平常在瓦舍等平民游艺场所表演;另一类是正式比赛,有所谓“打擂”的性质。如南宋时临安护国寺南高峰的露台争交,须择诸州郡X力高强者参加。“天下无对者,方可夺其赏。”(《梦梁录》卷二十《角抵》)这时相扑比赛是不分重量、等级的,以巧、智慧、勇力决胜负,注重方法和技法。宋调露子著《角力记·述旨》中说:“夫角力者,宣勇气,量巧智也。然以决胜负,骋矫捷,使观之者远怯懦,成壮夫,已勇快也。”当时的比赛已有正式规则——“社条”。社条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保证双方公平竞赛,不准使用不正当手段。比赛中执行规则的裁判叫“部署”,部署在比赛前要向双方参赛者阐明规则。这种打擂式的比武在宋代已形成较为完备的规则、方法,是中国古老的武术竞赛形式之一。 带表演性质的“角抵”,在宋代也尤为兴盛,它不仅在宋宫廷宴会上表演,也是城市瓦舍中极受群众欢迎的项目。相扑除男子外,还有女子参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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