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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章 结果 (第7/10页)
相当于现在的婚前财产证明。 如果日后有了冲突,那么就会用这份回帖来证明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并且宋朝的法律明文规定了,女方的嫁妆最多只是属于这一个小家庭的财产,如果说男方想要分家,那么只能分原本属于男方家庭中的财富,而不能分割女方带来的嫁妆。 在史书中记载了一个极其有趣的案件,南宋时期,一个名为陈圭的农民将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告上了法庭,理由是盗卖自己家的田地给儿媳的弟弟,结果当时的官府在查案的时候发现,当时购买这块土地的时候,用的是儿媳的嫁妆,所以官府认为当时这块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儿媳的,但是因为儿媳将这块地典当给了自己的弟弟,这不合情理,于是判决让弟弟退还这块土地。 并且当时的官员清楚地表示,如果陈圭想要得到这块土地,可以从儿媳的手里购买,如果陈圭不愿意购买这块土地,那么之后陈家分土地的时候就不能分这一块属于儿媳的土地。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时有不少人为了多分一些家产,便悄悄地将自己家的一些东西登记在了老婆的嫁妆名录中去,但是这样做的风险也是极大的,如果女方改嫁,那么这些属于女方的财产男方是一根毛都得不到。 在自己嫁妆所有权得到了保障之后,女方为了在夫家过得更好,不遗余力地提高自己的嫁妆水平,但是归根结底,宋朝的嫁妆之所以能高到这种程度,原因只有两个字,有钱。 大家都说士农工商,商排在最后一位,可是在宋朝的时候,商人的地位却有了一些改变,因为宋朝的商业极为发达,导致了当时宋朝的商人无比的有钱,并且因为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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