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相公_第三百五十三章 婚礼安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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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五十三章 婚礼安排 (第2/10页)

死要面子的人,是绝对不会亲自到场的,他不让陆盱和陆垚一起去韩家商议就算不错了,不过他能派人来陆府进行商量,已经说明他比较看重这场婚事了。

    这里毕竟是北宋,跟现代的结婚礼仪还是有一些区别的,陆垚回忆了一下自己所知道的北宋的结婚礼仪,再加上之前一段时间母亲跟自己闲聊时侯说起来的,做了一个总结。

    北宋时期,朝廷对《三书六礼》进行了简化,本着“循古之意而勿泥于古,适今之宜而勿牵于今”的原则,在遵循前代的基础上,去繁从简,将“六礼”合为“四礼”,使民间的“婚姻”变得更加简洁灵活。

    北宋时期,东京城内的市民“婚姻”基本也是遵循“四礼”,“婚姻”的程序可以划分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议婚阶段,在这个程序当中,男女双方经过媒人的介绍和说合之后,双方各自要写成一份书面契约,契约中要写明家庭成员至少三代以内的姓氏名遂、官职以及田产等财产状况,下帖子一般要进行两次,第一次写的比较简约,称为“草帖子”;第二次就要写得更加详细一些,称为“细帖子”。在送帖子的过程中,男方还要准备一些好酒,用精美花纹的大酒坛盛着,酒坛外面还要系上用五彩的丝绸制作的花朵,抬酒坛子的扁担也用红绸子缠上,叫做“缴担红”,敲锣打鼓地给女方送过去。女方这个时候也不能闲着,在家里早早地备下淡水两瓶、活鱼三五个、筷子一双,然后放进男方家送过来的酒坛当中,叫做“回鱼著”。当然,陆垚和韩韫玉的婚约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了那个小插曲,不过后来恢复了也就不做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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