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浪也是浪_【前浪也是浪】(12)合同谈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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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浪也是浪】(12)合同谈判 (第8/13页)

作的版权,理应属于出资聘请的剧组方。

    …………仅仅只是一个授权范围,这大约是这次合约谈判的基础和前提,两个人就你来我往的争了二十多分钟,虽然彭向明一开始煳涂,但后来越听越明白,当然,他也就不难发现,梅姐虽然提起问题来咄咄逼人,但其实却一直都在退让。

    这是双方的谈判基础决定的。

    弱势的一方,只能以让步求合作。

    但是客观的说,她退的也算是稳扎稳打,每一次让步都能换来实实在在的价值二十多分钟之后,双方总算是达成了基本的一致,但梅姐也留出了后面要求加钱的口子。

    值得一提的是原声碟的问题,刘星语原本打算直接一笔买断授权费用,这里面包括了结集出版,也即出版原声碟,但梅姐却愣是把这件事拆开了,变成了两件事情。

    授权给电视剧使用,是授权费,但结集出版唱片、上市销售,就是剥离了电视剧之后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必须给分成。

    双方又撕扯了半天,刘星语无奈宣布退让,同意谈分成,后面的交锋就顺利多了,牵涉到的是很实际的、就在眼前的利益。

    钱!如果让彭向明来谈,大约就是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但是让梅姐一谈,光是一个授权费的问题,就又分成了好几大块。

    价钱要涨,因为刚才我们做出了巨大的让步,授权范围给到了那么大,如果在授权费上你们还那么抠,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付款方式要改,这不是预约创作,我们现在三首作品已经全部创作完成了,也得到了你们的认可,是事实上已经完成了创作的状态。

    所以,绝不接受什么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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