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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4页)
西蒙斯,44岁,是东南部黑道的老大,坐镇佐治亚和佛罗里达几个洲,因为佛罗里达和迈阿密的重要位置而声势显赫。 Anton浏览着西蒙斯的资料——走私、军火、毒品,佛罗里达地处大西洋和墨西哥湾要冲,离古巴很近,再加上岛屿纵横,天然就是走私贩子的藏污纳垢之所,而西蒙斯多年来能坐镇佛罗里达,手段可想而知! 他看着资料,越看越怒不可遏,这个人最好不要犯到纽约来,否则只要有把柄他一定抓他!这样的社会败类,危害一方,却能屡次安然无恙,作为警察,是该对社会有个交代的,否则,就是对法律和正义两个字的践踏。 Anton又注意留心跟亚裔、跟郑焕龙案子有可能的线索,然而几乎没有。 “十几年没见了”,想起那天晚上的话,Anton再查西蒙斯十几年前的资料,意外的是,西蒙斯是佛罗里达人,然而,却是在中部达拉斯开始起家,十四年前回到佛罗里达,接手生意,十四间迅速崛起,成为东南地区的老大。 达拉斯,这么说,至少十四年以前Rene是在达拉斯,Rene也是达拉斯人吗?不像啊。 十四年前,Rene多大?至多20出头——Anton不由自主的想到了Rene身上。 可是斯特林奇呢?斯特林奇是五大湖、芝加哥等地的老大,一南一北,又是怎么搭上关系的呢? Anton越想越纳闷。见鬼了!他意识到自己是在琢磨一个人的过去,这Rene是不是达拉斯人跟自己、跟自己的案子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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