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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民国好好学习生活 第71节 (第2/6页)
两三遍,连语句有歧义的地方,都要求他们修改。 那合同里说的,只预付百分之三十的稿费,珍卿说要先预付百分之七十。 单张画稿的润例是八角,反正珍卿也试探性地,说每张画稿的单价要一元两角钱。 所谓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珍卿的画稿质量很不错,中西文艺书局,也没有太过欺生。 每张画稿的单价,最后给她涨到一块钱,预付的稿费比例,也加到了百分之五十。 所有事项都约定好,合同也重新拟好,珍卿以本名签下这个合同,用的印章,还是李师父给她刻的闲章。 她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做“易宣元”,印发的书籍上就用这个笔名。 之所以用“易宣元”为笔名,是因为这似是而非的空间,跟她来的地方,是同一源头的文明,说白了都是轩辕黄帝的遗脉。 鲁大师在《自题小像》一诗中,曾经写过“我以我血荐轩辕”,表达对中华民族的深情。 珍卿未必要“以我血荐轩辕”,但也可以追忆一下轩辕人祖,表达一下自己的文化认同感。 所以就取名叫“忆轩辕”,谐音就是“易宣元”。 易宣元先生遵照合同,一共要画一百二十五张插图,每张图单价一元,这合同涉及的金钱,只有一百二十五块钱。 如果还需要改图、加图,则需要按照市价,补充一定的工时费。 合同签好了以后,中西文艺书局按照约定,预付珍卿一半的画稿费,一共有六十二块五角钱。 负责《昆虫记》出版的编辑们,还交给她不少相关的图文资料。 珍卿眼见快要开学,回到谢公馆,每天是加班加点地画啊画。 她每天早上五点钟就起,晚上九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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