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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第7/10页)
是对未来一无所知的年轻人。 在他们十几岁的暑假,有一天托尼穿着麻省理工的t恤,胸口印了个很大的“mit”。他埋头写小组作业,但屡屡走神,作业的难度让他感到无趣。然后布鲁斯闷不做声走进来,整个人用力往他床上一摔。 托尼被巨大的声响吓了一跳,抬手摁掉收音机开关,房间里陷入一阵空白的沉默。布鲁斯横着躺在他床上,两条腿无处可放,搭在地面。他穿了件短袖套头衫,一头黑发乱糟糟的,用手背挡着眼睛,一声不吭。 “怎么了?”托尼把笔放下,扭过身子看他,“你又和谁打架了?” 布鲁斯一个字也不说。窗外响起聒噪的虫鸣,白亮的阳光看着令人心烦。 托尼又把布鲁斯仔细打量了一遍,看他短裤下膝盖的淤青,看那张被汗液浸湿又晒过太阳的泛着红的脸。他判断事情应该不严重,于是站起来走到房间角落的冰箱里,弯腰从冷藏室拿出一瓶苏打水。 房间并不大,对两个十几岁的少年来说绰绰有余,但是对斯塔克和韦恩的庄园来说,则彻头彻尾只能算蜗居。是托尼选了这个地址——他和霍华德爆发了一次史无前例的争吵,他甚至记不清那到底是因为什么,只记得那一天阳光也像现在这样白亮亮的,刺得人眼睛发烫,才想流泪。而这两个人中是布鲁斯说服了托尼搬出来住,布鲁斯以一种超脱年龄的冷静摆平了他父亲,拿韦恩的姓氏做担保,为托尼挽回了他岌岌可危的理智与尊严。 两个人住了一阵子之后托尼发现,十几岁的布鲁斯,其实并没有他表现出的那样镇静。 这个人同他小时候一模一样,以一种更冰冷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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