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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4页)
一次见面就多亲会儿了,还有就是,路晨那时是真爱她,真是连一根指头都舍不得多碰她。 他掉头在风里走了,归晓一路骑车一路哭。 回了家将自己锁在房间,伏在床和窗台的角落的被子堆上,接着哭。也不肯吃饭,mama来叫就说自己考试不好要反省。等表针指向凌晨两点,她倒想起还有数学作业没做。打开书包,一叠叠课本角落里塞着个文件夹和盒子。 二十瓦的小台灯下,她摊开文件夹……是他的铅笔画。 画的是去年冬天,她猫腰在电视机前摆弄VCD,手指往出抽光盘的细节,人在灯下的影子,还有那宽绰的屋子,一桌一椅都清晰得跟老相片似的。而画里卷着的是和他一样的MOTO翻盖手机,还没拆塑料薄膜—— 后来,归晓父亲凭这手机嗅出早恋端倪。 那时他已经去当兵了,父亲极尽冷嘲热讽:有出息的孩子都是考军校,军校毕业出来再去清北读个研究生,起步就是副营。像路炎晨那样的明显是逃避生活,什么都没想清楚,考不上军校偏要当兵。 父亲断言,两年后他一定混不出头退伍回家。 以她十六岁的阅历辩不过父亲,可在她心里的路炎晨不是这么一无是处。 他有很多优点。 不抱怨,目标明确,待每个人都是善意体谅的,而对他自己的生活,不管摔得多狠都能爬起来,走得笔直。哪怕没有爱情,和干净的故事和人在一起,也会像得到了那颗幼年时被家人丢去衣柜角落的小樟脑丸,让人防潮,防蛀,防变质。 第九章 奢侈的爱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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