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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发现 (第5/6页)
一楼客厅,二楼卧室。周文峰在这里居住了四年之久,房间里全都是乱丢的纸箱子、鞋子和衣服。 各种仿冒大牌和零星的大牌衣服出现在各处,几双不知真假的AJ被当成贡品一样放在柜子上。 林锐觉得恶心,从地上一件古驰外套上踩了过去。 就是为了这些东西,他掐灭了沈夜最后一束光。 这是一个男生独居的房间,四年了,什么痕迹似乎都荡然无存。电脑是最新款的apple,平板电脑也是一年前的新款式。 四年,足够抹平所有痕迹了。 林锐想试图将这个房子买回来,他要将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扔掉,然后让沈夜住进来。 这是沈夜的东西,应该还给他。 …… 还不给他了。 林锐想起了艾德蒙的话,沈夜已经没有任何私人账号和法律存在痕迹。 只能还给林锐,他的“主人”,然后由主人大发慈悲,让他居住。 林锐的胸口觉得喘不过气来,他并不喜欢这种托付,他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不论才华长相能力财富,他都远不及沈夜。 如果非得有一个人开着跑车,把另一个人领到家里命令他躺下来张开腿的话。 他觉得开跑车的是沈夜,躺下来的是自己才更符合道理。 林锐在房间内漫无目的的翻箱倒柜,但他没想到,发现了一个箱子。 洗手间旁边的一个角落堆满了陈年的行李箱和各种废弃电器,其中一个是LV的。 款式似乎是最经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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