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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 (第3/4页)
些迷惑自己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 更重要的是,她还是想与mama多呆几天。 “这里哪儿都好。生活节奏缓慢,消费水平也不高,走在街上人人看见你都是笑脸相迎。而且还有家长在照顾你。”mama自然明白潼恩的心思,她放下手中的书籍,缓缓开口,“所以不适合年轻人住。” 说着,凯斯勒夫人拍了拍身边的位子,示意潼恩坐下:“在一个邻居家的狗走失都是新闻的地方,你永远也体会不到真正的人生。我和你爸爸倒是无所谓,但是我们希望我们的孩子拥有更精彩的未来。” “所以你们才会带着肯搬去纽约?” mama笑了起来:“一个南方的小乡巴佬想混入大城市的孩子群,你不知道他刚到纽约时有多可怜。” 会吗。想到哥哥面对生人时那一副“我不仅个子比你高,我还可以在智商上碾压你”的表情,潼恩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她从小就出生在纽约,自然体会不到这种融入新集体的感受。 “事实证明这是是对的。十岁时就经历了这么一个小小挫折,肯比同龄人看起来成熟多了。我和爸爸又把他管教得很严,我想如果你们的父亲还在,看到他现在的模样,一定会骄傲的到处和人炫耀。” 潼恩不乐意了,她明明也和你出色好不好:“那我呢?” 抚养两个孩子长大,早就对这种吃醋行为司空见惯的mama笑出声来,伸出手指一点潼恩的额头,好像她还是那个没她腰高的小孩:“我宠着你,肯宠着你,结果你娇气得都不能看了,连工作都是哥哥陪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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