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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4页)
说,陈科当年追她的时候,她还有点看不上,就是后来见到他弹钢琴的样子,一下子击中了她的少女心,选择了嫁给他。 只可惜两个人在感情最浓的时候,陈科去世了,留下了孤儿寡母和那台立式钢琴。郑妍对于让他练钢琴似乎颇有些执念,别的都是随他的兴趣,唯有练钢琴是她从小就严格要求他的。好在他本人也很爱弹钢琴,琴艺娴熟……只是如今他却要隐藏好自己的好琴艺,做一个合格的花瓶。 周家这种豪门大户自然不缺钢琴,周彤和周思语都会弹钢琴,就连周海权都会一点,不过周家三兄弟,弹的最好的是周海荣……这也是肖遥选择学钢琴的原因之一……投其所好。 纨绔子弟在赚钱和立业上可能不如旁人,但是吃喝玩乐上绝对要胜过别人一筹。周海荣的钢琴在普通人看来已经学的算好的了,弹起来行云流水。 于是周海权便开始经常在家里听到钢琴声,偶尔路过琴室,还会看到周海荣和肖遥并坐在钢琴前一起弹,弹的好听的是周海荣,弹的像噪音的,就是肖遥。 情到浓处,教学个钢琴也是浓情蜜意,琴房里经常传出来俩人的笑声,肖遥学的好像也很认真,吃饭的时候手指头还会在餐桌上比划两下,指如削葱根,周海权看了一眼,想起这句诗。 肖遥的手真是弹钢琴的料,十指修长,属于男性化的纤细,指甲打磨的极为齐整干净,散着健康的粉色光泽。胳膊稍微纤细了些,但匀称有rou,手腕上带了块表,一看就是周海荣送的,价值不菲。 不过努力归努力,肖遥在钢琴上“还是不灵光”,“连最简单的调子都弹不成”。偏偏他又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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