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大明国师 第167节 (第4/6页)
“这枚银币,你猜猜是从哪里找出来的?” 朱高煦自然不知,只是摇头。 夏原吉则回忆片刻,顺着刚才的思路说了下去。 “既然姜先生举了晚唐的例子,那在下献丑,继续梳理一下地方和中央在两税三分法中,财源的差异。” “请说。” 夏原吉边想边说道:“刚才讲了,盐税、茶税、酒税、青苗钱等收入直接划入中央,两税则由中央与地方共享,也就是说,在晚唐,田税是地方与中央共享的。” “而姜先生既然说要找出那第101枚银币,换言之,就是排除掉这些旧有的税种。” 这个推论很合理,朱高煦也跟着点头。 “两税三分法推行以后,随着唐朝后期中央与地方围绕财利分配此起彼伏的明争暗斗,广大税户其实成为这场斗争的受害者,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将个中耗损转嫁到税户身上.唐廷中央不仅长期不更新户籍及个人资产等信息,更是随意加征各类赋税,地方官府亦不遑多让巧立名目非法夺取。” “这些巧立名目的税种,正如晚唐检校户部尚书李翱所评价:则钱帛非天之所雨也,非如泉之可涌而生也,不取于百姓,将安取之哉?故有作官店以居商贾者,有酿酒而官沽者,其他杂率,巧设名号,是皆夺百姓之利。” 翻译出来便是说,钱财不是天上的雨水,也不是地上的泉水,并非凭空出现的。如果不从百姓身上获取,又从哪拿呢?所以开店的收店税、酿酒的收酿酒税,其他各行各业,也一样巧立名目收税,就是官府在争夺百姓的利。 说到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