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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师 第357节 (第5/7页)
功名士绅符合以下条件的,都会被纳入‘不法士绅’名单,有功名的一律革去功名,直系子孙后代不得参加科举,相关财物以贪赃枉法罪论处,还要追赃其拖欠和根据拖欠时间产生的息率。” “第一,直接参与或间接资助叛乱;第二,包揽佃农、自耕农缴税钱粮;第三,带头抗粮。” 这便是之前姜星火所提出的税改方案的前置步骤了。 姜星火打算借着这次机会,不仅要做到从田土中释放农民,而且也要把地方税改也给铺垫好,如此一来,“摊役入亩”、“以工代赈”、“地方税改”,一套组合拳打下来,江南士绅对地方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自然会大大减弱。 而这个契书的核心内容,也就是“以工代赈”的核心内容,也就是相关人员,却提的颇为含糊,且藏得很深,不易察觉。 契书的第三页明确写了“各家守法士绅所属佃农若参与白莲教民乱,则视为叛军之一员,需交由朝廷处置,守法士绅不得干预。” 这不由地让士绅们仔细琢磨了起来。 参与白莲教民乱的成员,无非就是几类人。 首先当然是白莲教徒,这些教徒多为商人、手工业者、市井无赖、江湖游侠。 其次,就是彻底活不下去的自耕农,直接舍弃了土地跟着乱军求一口饭吃.这种非常少,因为自耕农还有自家田土这个最后的财产,就是现在真的活不下去,贱卖土地总是能换钱续命的。 最后,也是人员占比最大头的,就是彻底活不下去的佃农。 佃农没有自己的田土,所以旱了一整个春耕,又涝了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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