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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君主集权宪法】 (第2/6页)
一条,天地交泰,万物滋生,人为万物之灵,聚人而成国也。故明腐朽,满清残暴,伪顺肆虐,是故生灵涂炭,大同中国顺应民意而生。既得民心,当合天道,大同是为承天应民之国。此为大同中国!” “第二条,九州天下之人,皆为华夏之民。汉人为华夏之民,僮、回、蒙、傣、瑶……等各族,若居九州之地,亦为华夏之民也。各族皆黄帝苗裔,犹如失散之手足。汉人为兄长,各族为胞弟也。大同中国,亦华夏之国。中国大同,亦华夏各族之大同。” “第三条,华夏之国,禀华夏气运而生,负振兴华夏之责。华夏文明传播之地,当为大同中国之土,切不可或缺其一也。” 这三条,讲的是国家、国民和国土。 李香君站在旁边看着,若有所思,明白而没彻底明白,总觉得这三条写得大有深意。 “第四条,大同既为承天应民之国,则人人生而平等,其位虽有三六九等,其格却无高下之分。民亦人,官亦人,皇帝亦人也。” “第五条,皇帝虽人,聚民心而为皇,承天道而称帝,是天人感应之君主也,负有保全大同中国、华夏人民之责。因而立中枢、置百官、定后妃,使社稷稳定、根基牢固、国祚绵延。皇帝为国家君主,为百官、军队、万民之元首,国民须当敬而爱之。” “第六条,人民有贤能者,皇帝拔而为官。官吏,非民之父母,实为民之兄长。为官者,当以改善民生为己任,为君主推行仁政而至万民。官亦民,当守法。触犯《大同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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