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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三篇(二) (第4/6页)
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25、《姤》:“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赢豖孚蹢躅。” 26、《晋》:“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周易》一书共有64篇文章,而其中有26篇文章中共有42个“孚”字出现。远比“君子”一词出现的次数之多。这说明《周易》里的“孚”是《周易》作者建构的一个政治理念,即民本理念。《周易》里的“君子”与“有孚”则是一对政治概念。“君子”是安邦治国的主体,而“有孚”则是主体施政的具体内容。 我们通过这26篇42处涉及的“有孚”(《周易》里“有孚”一词出现最多,其次是“孚”,“其孚”,“厥孚”,但均体现的是“有孚”思想。)之论。完全表现了作者建构出一种新的政治理念。若坚持“有孚”,其判词都是吉或元吉;若违背了“有孚”则是咎或凶,说明“有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理念。 我们在前面已举例“孚”字出现在《尚书》中的“西周书”里,以及《诗》里。而“孚”字传统的解释为“诚信”。包括现代学者也把《周易》里的“孚”字,一般译为诚信。那么《周易》里的“孚”到底是何意呢?我们先从“孚”字的含义说起。 甲骨文里已出现了“孚”字,其写法是“”。是一个会意字,右上方是一只手,其下是个“人”形。象是一手抚爱小子之形。金文“师寰簋”之“口”填实写作“”。本义是抚爱。《说文》:“孚,卵孚也,从瓜从子,一曰信也”。“贞:我用[]孚”(乙6694)卜辞只见一条(见《甲骨文实用字典》)。 现在一些《周易》译本把“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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