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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我把军官老公拿下了 第74节 (第6/6页)
候就是工厂的老板,后来啊,她家的工厂成了国营厂子,不过张家的底蕴肯定还在,那可是正儿八经的富户!这张丽明可是在蜜糖罐子里长大的大小姐,又是张老爷子的掌上明珠,吃穿都是最好的。这五块钱的裙子穿她身上,值了。” 林泱泱只知道张丽明是镇长夫人,其他的一概不知。 看来,为了以后的路,她还真有必要跟镇长夫人搞好关系。 “呐,早餐放桌子上了,你吃完了把盘子放厨房就好,我出门走走。” 林泱泱应了声。 等魏明芳出门之后,她并没有吃早餐,而是继续坐在缝纫机上,看着另一张设计图陷入沉思。 今天早上为止,她只是把旗袍做好,但披肩她还没做好! 原本她是想着用兔毛做成的披肩作为这条牡丹旗袍的披肩,可现在听了魏明芳的话之后,她倒是有了别的想法。 既然张丽明从小就是在富贵人家里长大,那她的眼光一定是很高的,不仅眼光高,也希望所有人看到她之后都表现出惊艳的表情。 所以,即便是进场随时都会脱掉的披肩,她也要花店心思做好! 肚子咕咕叫发出抗议,林泱泱转身在桌子上拿了馒头塞进嘴里,将东西全部放在一旁,在饭桌上开始拿起铅笔作画。 想要进入服装设计行列,就要有绝佳的画工,就算这个年头没有电脑的辅助,她也可以依靠自己的画工来画出细节又精致的图画。 只不过,这需要时间。 第一张她画了一半之后发现不好,于是丢掉。 第二张画了一半觉得跟旗袍不搭,也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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