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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9章:巨作:《魔戒,指环王》 (第5/5页)
那就是干回自己一直都很喜欢的老本行——写小说。 写什么呢? 哈利玻特倒是一直在写,目前已经出至第3部。 不过,虽然哈利波特的确是在为莫白在世界迎得了巨大的名气。 但是,哈利波特偏向了儿童,虽然莫白较为知名,但却认为只是一个畅销小说作家。 名气是比较高,但却在文学价值领域得不到太大的承认。 虽然莫白很想甩一本名著《巴黎圣母院》出去,震震他们的眼球,但考虑到这一些名著虽然牛逼,但却需要时间沉淀,莫白暂时放弃了这一些世界名著。 应该还是写通俗文学。 不过,不能再写像哈利波特一类的单纯只是魔法一类的作品。 应该写那些虽然是通俗文学,但却在整个文学领域影响深刻的作品。 第一反应,莫白直接就想抄大仲马的三剑客,基督山伯爵。 做为世界通俗小说之王的大仲马,他的作品虽然是通俗文学,但却在文学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哪怕就是前世著名武侠大师金庸老先生,也有参考过大仲马的风格。其中金庸作品《连城诀》就是受了《基督山伯爵》的影响。 不过,莫白还是否定了大仲马的作品。 因为,这时,在他的头脑里崩出了一个更为适合的人物。 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 虽然“托尔金“并没有大仲马的名气大。 但是,他的作品,莫白相信,一定会让世界为之侧目。 魔戒。 也就是指环王。天下第一白的我是全能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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