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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2/4页)
改变人们生活的游戏。” “所以?” “所以,阿朔的生日快到了,我想要送她一份生日礼物。” “所以?”叶父再次端起杯子,瞥了笑的傻呵呵的辛父。 “所以……”辛父抬起头来看向一旁的妻子,辛母也笑吟吟的看向他,小小的辛霖也在激动地挥舞着手脚啊啊叫着,似乎在表明自己的决心。 “所以我想要买下这款游戏的所有权,但不管是从法律、市场,或者游戏本身所属研发团体的意愿来说,这都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想要退而求其次,参股它的母公司,让我的女儿在这款游戏上市前,成为除主控团队外最大的股东,拥有董事会投决权。它的母公司不太好进,动静可能有点儿大,提前来告诉你一声。” “你就胡闹吧,喜欢游戏让你们老大好好玩儿就好,买个公司回来算什么!” “那哪儿行!”辛父倔强地回答,表情极坚定,眼里的光芒却极温柔。“那可是我闺女喜欢的!她喜欢的,什么我都得给她弄回来,别说是游戏了,她要是看上谁,我也学学解放前的土财主,绑个人回来都行!” “我要让以后所有人,只要一听到荣耀,就能想到辛朔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我的脑洞已经堵不住了。 仔细的对比了一下国内网游的团队和公司问题,觉得真的买下荣耀绝对是不可能的,就算有钱,敢买走人家跟孩子似的荣耀小宝贝儿,主创团队绝对会集体抽绳子在辛家大门口上吊。但是控股还是可以的,不同的行业要求不同,但一般持有股份超过5%就绝对拥有话语权了,更何况辛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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