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厚照:朕的庙号最次也得是圣宗_第314章 封藩法雏形(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14章 封藩法雏形(上) (第3/5页)

对外封藩的策略也会不同。

    比如,诸王的律法可以因地制宜,但文字、钱币、度量衡,必须全面与大明接轨,谁敢胡闹,私铸货币,改换度量衡,都将视为违逆。

    你们可以治理一方,但同时要承担权利和义务,朝廷会给你们支援,但不可能无限给你们支援。

    有些时候资金不够,可以举债,可以贷款,但需要抵押。

    本地矿业,未来土地赋税等等。

    这样一来,诸王领兵培养技能,也能为国效力,就当全了对母国的孝敬。

    他们早晚要走,是不可能留下人来对大明形成威胁的。

    海外很多地方都是未知,到处都要人才,可是大明繁华之地,又有多少人能舍得离开?”

    朱厚照说完,看向杨一清:“大理寺有任务了,你们这段时间和宗人府商议清楚,开始立法。就叫《宗亲封藩法》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外封宗亲与皇帝出三服者,将没有对大明皇位的继承权。

    第二:外封宗亲,必须对大明皇帝效忠,必须承担朝税和勤王义务,同时藩国将不存在外交权,铸币权,一切以大明国策方向为导。

    第三:外封宗亲,于外直接受宗人府管理,于内非爵之宗人,于大明本土犯法,与庶民同罪,有爵者,罪加一等,诸王犯法,罪加三等。要么不犯法,要么犯法严惩不贷,最严重的者,斩首示众,严惩不贷。

    第四:藩国等级设为亲王国与布政司同级,郡王国与府同级,县王国与县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