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晚明_第一百一十二章 投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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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二章 投充 (第2/7页)

率,大明还有一条规定:有功名者其家免赋税。也就是说,如果有子弟考取了功名,这个家族的赋税就不用再缴了!我们知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种情况确实有,但极其罕见,能够供养子弟完全脱产学习并延请名师教授的,十有八九都是富户巨室。换句话说,都是家有良田阡陌纵横的大地主。好吧,说“地主”并不确切,因为在明朝并没有所谓“地主”的概念:在官府眼里,无论是有十亩祖产的自耕农,还是有两千亩好地的大地主,只要没有“功名”,通通算“民”,一视同仁。不过,有钱能使鬼推磨——特别有钱的这些“民”,总有能力给自己疏通关节,找到各种“免税”的理由。

    于是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越是有能力为帝国纳税的巨富,越能够轻易找到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免税,而光荣的纳税义务,则绝大部分由没那么有能力的普通人承担。

    国家的开支摆在那里:朝廷要运转、军队要吃饭、河道要治理、衙门要修缮……还有,别忘了那群“爱民如子”的官员和“急公好义”的胥吏们两袖清风的“清贫”生活!

    钱从哪里来呢?

    摊到没办法免税的人头上。

    最早的田赋是实物税:你种田就交粮食、你种棉就交布匹。这里面当然有花头,最著名的是“淋尖踢斛”。缴纳米麦时,官府的标准计量器叫做“斛”,一种口小底大的四方形容器,明朝一斛算六十斤——之所以不用秤,是怕里面掺了土块之类的杂质,把米麦倒进斛里,可以当面校验质量。纳粮的百姓把粮食倒进斛中,要高出斛口,形成一个尖堆。随后负责的官员会飞起一脚,狠踹在斛上——洒落下来的,便落入自己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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