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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第2/2页)
” 乐夏:“我看见了一个移动的‘因果律武器’。” ——过去几轮最遗憾的就是“不知道怎样才能当上幸运男神”。 ——否则高低得试试给布鲁斯·韦恩换个命。 [魅力大于500,你被评为“年度最有魅力的城市守护者”,名气 100] [来自纽约各大网媒公司的星探急不可耐的递上名片,希望你同意配合他们拍“写真集”,他们愿意提供高薪和分成,并许诺将你捧成大明星] 乐夏:“……” ——有时候,真的很难分清“哥谭”和“纽约”到底哪边更癫。 [被救下的孩子们围上来,希望能和你们合影] [你听见红头罩和红罗宾以不同的声线低语着“……纽约人。”] [但你们还是尽可能的挨个配合了他们,拍下许多张与小朋友们的各种合照] [布鲁斯·韦恩望着你们的一团热闹,微笑着拉开车门,坐进豪车,迅速驶离会场……] [直到庆祝会结束,你们才得以开着卡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吃饭] 提姆问:“听着,我不想像干涉你们的自由一样……但你们为什么一直不回哥谭?” 乐夏故作高深的回答:“我们在修行,这是一场洗涤心灵的环哥谭式公路旅行……” 罗伊说了实话:“哈哈……其实是因为我们没钱,一直没钱……回哥谭更没钱……我们租的仓库没到期,也舍不得房租……” 乐夏:“……” 杰森不语,只是一味吃饭。 提姆喃喃的说:“……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心灵洗涤。” [在纽约抵御外星人入侵成功后,慕名而来、雇佣你们的金主逐渐多了起来] [第三年十月,趁着知名度大涨,你高价卖出了你和罗伊所有的“发明专利”,一夜暴富] [第三年十一月,你们结清了所有债务,带着账户上一长串的数字,终于是“荣归故里”] 回到哥谭的第一天,乐夏拥抱加百列:“呜呜呜,加布我好想你……” 回到哥谭的第二天,乐夏:“漫展?什么漫展?” 回到哥谭的第三天,乐夏盘腿坐在小屋的地毯上,半闭着眼睛,任由斯蒂芬妮在他的脸上涂cos妆。 回到哥谭的第四天,达米安宣布:“不管有没有看板郎,这段时间来,我们共同创作的同人漫都有优秀的剧情,独特的画风,精炼的台词……一定能大卖!” 乐夏:“……” ——合着他专门回来赶一回当“看板郎”的机会? ——等等…… ——不对! 他从行李里翻出一直卖不出去的“剧本机器”,向房间里的朋友们推荐:“其实,我这里有更合适的东西……” [回到哥谭的第五天,商业街,漫展上] 白发金瞳小男孩打扮成漫画人物,坐在摊位后,一边充当“看板郎”,一边数着来来往往的coser。 摊位上,“剧本机器”正播放着一小段作为广告的“立体剧情”。 ——幸好达米安组织创作的同人本是“清水”的,除了两位主角你侬我侬外再无”高能”。 在满场花花绿绿的coser中,红头罩的打扮并不醒目。 他径直来到摊位前,拿起一本同人志,丢出一沓钱:“喏,支持你们创作的。” 小男孩仰起头,期待的问:“还有呢?” 红头罩莫名奇妙:“还要有什么?买你们的同人志还需要看驾照吗?” 乐夏:“……” ——圣诞邀请在哪? ——入队邀请在哪? ——原来竟什么都没有吗? 第67章 “莫非是我玩错了……” ——抱着这个想法, 乐夏再次回档。 回档之后,是第三年八月。 此时,乐夏刚从刺客联盟手里救出红头罩, 失手杀死雷肖古,被塔利亚控告。 他以黑发红眼的状态坐在看守所里,和杀手鳄、泥脸挤坐在一张狭小的长椅上。 [阿曼达来到看守所, 她给了你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加入自杀小队’] [你选择:] [a.马上同意, 立刻出发] [b.佯装同意,缓兵之计] [你选b.] [阿曼达满意的离开。不多时, 有看守人员来通知你,有人来探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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