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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浪也是浪】(12)合同谈判 (第12/13页)
有一家茶餐厅。 等到了二十一楼,找个僻静的角落,点上两杯茶,要几样点心,两人坐住了,这才逐一的给彭向明盘账——首先是彭向明马上就能到手的授权费。 三首歌的词、曲,以及彭向明必须在限期内完成的编曲,同时授权给电视剧使用,授权费60万,每首歌20万。 以上三首歌的旋律授权给电视剧配乐采样使用,授权费30万,每首10万。 这是合计90万,对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账户。 也就是说,这部分是稳稳落袋,彻底到手了的——虽然编曲还没给。 除此之外,就是他接受对方的聘请,担任的音乐副总监、担任三首歌的监制等等事务性工作,对方所支付的报酬。 音乐副总监的报酬,三万块,三首歌的监制,每首两万块,共六万。 这笔钱加一起才九万块钱,但事先敲定这件事情的时候,彭向明自己定的基调就是「跟着学习」,所以也不可能嫌少。 而且不光少,这笔钱甚至还需要分期支付。 以上,总共是99万,都是预期中会很快拿到的。 接下来,就是极为细分原声碟销售分成。 那个实在太复杂,你想想光合同都好多份,细说起来极为繁琐,但归总来计算,倒也大致条目清楚。 一旦原声带上市销售,首先是单曲。 彭向明拿出来的这三首歌,他将独占词、曲、编曲和监制这四项的分成,可以说,只有一个歌手分成是他拿不到的,所以,每首歌每销售出去一份,他都将获得15%的销售分成——针对这个版本,三国原声,这是永久性的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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