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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浪也是浪】(12)合同谈判 (第13/13页)
至于歌手能拿到多少,那就是别人的事情了,他没资格参与。 在事实销售中,一首歌的网络定价,一般都是两块钱——像许志君那样的偶像,人家敢定价五块一首,关键是还不愁卖,动辄销售额破亿,那是人家的本事,并不是市场的常例,两块钱到三块钱一首才是正常价——按两块钱一首计算,这三首歌每有一个人购买了其中一首,彭向明都能得到三毛钱的分成。 而在整个的一张大专辑里——等到出来,大概会定价20或30之类的——彭向明仅凭目前的三首歌的词、曲、编曲和监制,已经一共可以占到5.1%的分成:三首歌本身的创作,每首1.5%,作为监制,每首歌又可以得到0.2%。 当然,之后大家还会再签三份合同,在那三份合同里,会视霍铭这位音乐总监,到最后在这张原声碟里到底采样了几段彭向明的歌曲,来计算他那些被采样的部分,所应该获得的分成。 总之,挺复杂的。 折算下来就是,截止到目前的谈判成果,一张售价很可能是20块钱的原声大碟,每卖出去一张,彭向明能拿到1.02元。 如果霍铭在配乐和随后的三国原声碟出版中,大规模的采用彭向明这三首歌的旋律做采样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能拿到的比例会再多一部分。 能拿到这个最终结果,其实已经大大超出了彭向明原本的期待了,若是他自己谈判,顶多也就能拿到这一半的价钱。 所以,这15%花的挺值!啊……对了,我这马上要到手的90万,必须得分给她……13万5千块!不行,晚上一定要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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