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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师 第411节 (第5/9页)
张昶提出的,主要参考了西魏北周隋唐沿革下来的府兵制,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将其确立为大明的立国基本制度之一,所谓“自京师达于郡县,皆设立卫、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也就是说,都指挥使司下辖若干个卫,卫下辖一定数量的千户所和百户所,而洪武开国时又规定好了十三个都指挥使司由朝廷中枢的五军都督府分别划片管辖。 关于卫所制,老朱自夸过:“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嗯,其实老朱说的还保守了,何止养兵百万?何止是不费一粒米? 要知道,洪武开国的时候一共491个卫,军队基本不存在缺编吃空饷的情况,那可是实打实的三百万大军! 当然了,事物都有两面性,三百万大军看着吓人,可要是按照募兵制发军饷,把大明户部干破产都养不起,而这些久经战火的军人若是贸然裁撤又必然会造成天下大乱,所以屯田制其实是不得已的选择。 老朱当然知道卫所兵种田时间久了没啥战斗力,他自己的原话说的都很明白,“今海内宁谧、边境无虞,若使兵但坐食于农,农必受弊,非长治久安之术,其令天下卫所,督兵屯种,庶几兵农合一,国用以舒”。 说白了,卫所制就是为了把这三百万人找个办法养活起来不闹事,用来打仗那是额外收获,这么想,是不是就觉得赚了? 事实上,老朱确实赚了,他养兵一粒米都不出,还从卫所手里收米。 那么究竟谁亏了呢? 当然是老朱后面的皇帝们。 卫所制是开国时的权宜之计,根本不是什么万世根本,就算没人动它,到了姜星火前世明朝嘉隆万三朝时期也就维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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